一、迎新注册
根据学校安排,港澳台学历生(本硕博)于每年9月来校注册报到。学生在院系完成报到后续后,还需前往港澳台办公室领取迎新相关材料。
在港澳台三地学生社团(两岸文化交流协会、香港文化会及澳门文化会)及校友会的安排下,在校港澳台学生也将分别在当地举办相关迎新活动。
自2018-19学年开始,内地(大陆)本科新生需在报到注册后进行军训。军训一般安排于秋季学期正式上课前,为期两周。港澳台本科新生可自愿申请参加军训。
二、学习学术
港澳台学历生的教学培养、学籍管理工作由教学主管部门(教务部、研究生院)负责,学生所在院系执行具体工作。相关管理规定可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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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http://dean.pku.edu.cn/pkude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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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https://grs.pku.edu.cn
根据教育部规定,港澳台学历生可免修思想政治课,由国情类课程学分替代。具体免修政策由各院系制定,需咨询所在院系教务老师确认可替换课程。
三、奖助学金
港澳台学历生可申请由学校或院系设置的各类奖励和奖学金,相关通知和信息一般由学生所在院系发布。管理规定和信息可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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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https://xgb.pku.edu.cn
港澳台学历生还可申请专门面向港澳台学生的专项奖学金,目前设有宝钢优秀港澳台学生奖学金及教育部港澳台侨奖学金。宝钢奖学金一般于每年9月评定,港澳台侨奖学金一般于每年11月评定。以上两项奖学金通知和信息参见bob登陆网站
港澳台办公室网站。
港澳台学生具有与内地(大学)学生同等受资助资格,参与学校助学金评定。港澳台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由学生资助中心协调,参照内地(大陆)学生勤工助学相关政策执行。管理规定和信息可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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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中心:http://www.sfao.pku.edu.cn
四、境外交流
港澳台学历生可申请参与由学校或院系安排的各类境外交流活动并接受相关奖励资助。校级交流项目,相关信息可参见:
出国交流:http://www.oir.pku.edu.cn/hwxx.htm
港澳台交流:http://hmt.pku.edu.cn
根据学校招生及培养政策,港澳台学历生不得申请至原籍地高校进行交换学习。
五、后勤保障
根据学校安排,港澳台学历生的住宿安排与内地(大陆)学生一致。本科生一般入住校内宿舍,房间住宿人数四人;硕博学生的住宿安排,不同年份及院系专业略有区别,住宿安排地点包括校内、万柳及燕北园等,房间住宿人数一般为二人。学生如希望自行安排校外住宿,需提请所在院系及公寓服务中心批准,并报港澳台办公室备案。
港澳台学历生执行与内地(大陆)学生同等的医疗保障政策。校本部港澳台学历生日常诊疗服务由bob登陆网站
校医院提供,如前往其他医院就诊,需由校医院开具转诊单后方可报销相关额度费用。
六、就业毕业
港澳台办公室与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定期为港澳台学历生提供就业指导讲座与交流。
根据教育部规定,有就业意愿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学生可领取《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报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