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岗位工作满30年申报流程
一、每年6月初通过邮件下发申报通知给院系人事干部,请注意查收邮件。
二、院系人事干部根据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三、申报条件
1.截止到申报年度,已连续在校工作满三十年并且期间从未有间断的人员;
2.从外单位调入学校工作的,在高等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累计满三十年的人员。
四、申报程序
申请路径:院系人事干部进入人事管理系统→薪酬管理→工作请求→年度工作→工作满30年表彰申报。
操作说明:
五、注意事项
1.“在教育工作岗位工作简历”一项必须填报,否则无法提交和打印;
2.上一年漏报的可以补报;
3.系统里显示的连续工龄只计算到2014年,单位报纸质表时连续工龄可以加上2014年至申报年的年限;
4.各单位应当于每年6月30日前通过人事管理系统提交,并将纸质版报表交到人事部工资与福利办公室;
5.具体信息详见当年发放的申报通知。
联系电话:62750929 62751225